会议于1982年9月1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1545人,候补代表145人,代表全国3900多万名党员。邓小平致开幕词,胡耀邦作《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的报告。
邓小平在开幕词中提出了“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重要思想。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对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各项组织制度、党的纪律作了更充分、更具体的规定。大会通过了《关于十一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决议》和《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内容
邓小平高度地评价了这次大会的历史地位,认为这次大会将是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最重要的一次会议,他还总结了我国建国以来的历史经验,正式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新命题。
胡耀邦代表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了《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报告。报告系统地总结了党的历史经验和新取得的经验,提出了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
大会提出,从1981年到20世纪末,我国经济建设总的奋斗目标是: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力争使全国工农业的年总产值翻两番,即由1980年的7100亿元增加到2000年的2.8万亿元左右,使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达到小康水平。大会还把农业、能源和交通、教育和科学作为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
大会把20世纪末的奋斗目标由先前的实现四个现代化改为实现小康,从战略指导上解决了长期存在的急于求成问题。这是党中央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作出的一个历史性决策。
这次大会的另一个重要贡献,是在提出经济建设目标的同时,明确提出要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的战略方针。
大会通过了新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新党章吸收了“七大”和“八大”党章的优点,并根据新时期执政党的特点,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
大会选举了由210名委员和138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央委员会,选举了由172名委员组成的中央顾问委员会和由132名委员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随后召开的十二届一中全会选举了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胡耀邦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决定邓小平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批准邓小平为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陈云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
会议意义
党的十二大是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后党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自这次大会起,按照党章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实现了制度化。
中共十二大的胜利召开,标志着拨乱反正任务的基本完成,党成功实现了具有重大历史性意义的伟大转变,开始把中国带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新的政治轨道,并以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而永远载入史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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